Linux系統中的主機名是用于識別網絡中每臺計算機的唯一標識符。它通常由小寫字母、數字和連字符組成,且不區分大小寫。雖然沒有絕對的字符長度限制,但為了確保兼容性和可讀性,建議遵循以下規范:
- 長度: 主機名長度最好控制在1到63個字符之間。
- 字符集: 僅允許使用小寫字母 (a-z)、數字 (0-9) 和連字符 (-)。連字符不能作為開頭或結尾字符,也不能連續出現。
- 唯一性: 網絡中每個主機名必須唯一,避免與其他計算機沖突。
- 可讀性: 主機名應簡潔明了,易于理解和記憶,最好能體現主機用途或位置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Linux發行版對主機名的具體限制可能略有差異。建議查閱您所使用發行版的相關文檔,以獲取更精確的配置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