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放管服”即“放權、減權、賦權”,簡化審批、減少干預,賦予市場和社會更多自主權。具體措施包括:① 放權:下放審批權至地方、部門或社會組織,讓企業和個人有更多自主權。② 減權:精簡政府機構,取消重復審批,提高服務效率和便利性。③ 賦權:加強政府對市場服務,完善監管體系,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激發市場活力。
什么是“放管服”?
“放管服”是“放權、減權、賦權”的簡稱,是一種政府治理理念和改革措施,旨在簡化行政審批、減少政府干預,同時賦予市場和社會更多自主權。
“放”——放權
- 將政府部分行政審批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、部門或社會組織。
- 減少政府對經濟和社會活動的直接干預。
- 允許企業和個人有更大的自主權和靈活性。
“管”——減權
- 精簡政府部門和機構,減少行政層級。
- 取消或合并重復或冗余的審批事項。
- 提高政府服務的效率和便利性。
“服”——賦權
- 加強政府對市場的服務和支持職能。
- 完善市場監管體系,保護消費者和公平競爭。
-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激發市場活力。
“放管服”的意義
- 簡化行政審批流程,降低企業和個人的辦事成本。
- 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,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。
- 提高政府服務的效率和質量,提升社會治理水平。